摘要:(通讯员:冉强)2018年9月11日,华阴法院刑事专业法官根据华阴市委关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积极组织专业法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相关罪名及司法解释。学习中,赵旭华副院长按照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强调要把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及脱贫攻坚工作
(通讯员:冉强)2018年9月11日,华阴法院刑事专业法官根据华阴市委关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积极组织专业法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相关罪名及司法解释。

学习中,赵旭华副院长按照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强调要把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三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案件审理中,要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从重从快审理各类型案件。
最后,赵旭华副院长强调,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案件,以案释法,引领正确的法律导向,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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