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热点聚焦 政治党建 社会法治 文体旅游 科教卫生 专题报道 三秦纵览
荟萃网 > 宝鸡 > 宝鸡资讯

宝鸡:提高立法质量 体现地方特色

发布:2019-10-12 来源:宝鸡新闻
分享到:
摘要:10月11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前往部分企业和项目工地,现场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召开《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10月11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前往部分企业和项目工地,现场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召开《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当天,马秉寅先后来到东岭国际城项目施工现场、玉涧堡供热站和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等地,现场查看和了解相关企业在工地扬尘治理和供热站清洁化方面的改造工作。他指出,搞好立法调研是体现立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途径。通过此次调研,将为《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带来更多启发,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进一步论证修改,切实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马秉寅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在吃透有关法律精神和中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就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职能分工、政策规定等进行深入调研。要根据立法需要,邀请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专业性问题进行论述,从而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坚持从市情和实际出发,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尽可能做到“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让地方性法规“接地气”,更加突出和彰显地方特色。


编辑:高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