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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首例!缓刑期间不服从管理,男子被收监执行有期徒刑

发布:2019-11-20 来源:宝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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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宝鸡市金台区交通肇事犯罪人吕某因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近日被金台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3年有期徒刑。这在宝鸡市金台区尚属首例。

宝鸡市金台区交通肇事犯罪人吕某因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近日被金台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3年有期徒刑。这在宝鸡市金台区尚属首例。

据介绍,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3月9日被金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交付金台区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2019年9月,吕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不服从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管理,且脱离监管达到一定时间,情节严重,金台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对罪犯吕某宣告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3年有期徒刑。吕某脱离监管后下落不明,金台区公检法司四机关对其上网追逃、移交罪犯事项、程序衔接事项等多次协商沟通,拟定追逃方案,使该案在法院裁定作出后顺利进入上网追逃执行程序。

11月12日下午,西安铁路公安根据线索,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抓获吕某。金台区人民法院、金台公安分局和金台区司法局派员立即前往西安,于当晚将吕某押解回宝鸡并交付金台看守所执行刑罚。据悉,该案系金台区首例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被收监执行的案件。


编辑:高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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