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陕西网记者从汉中市医保局了解到,汉中市将于2020年元月1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月10日,汉中市参与试点扩围的医疗机构已全面执行集中采购结果。

12月11日上午,陕西网记者从汉中市医保局了解到,汉中市将于2020年元月1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月10日,汉中市参与试点扩围的医疗机构已全面执行集中采购结果。

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试点扩围工作已于11月在汉中市推开,汉中市医保局协同卫健、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召开工作推进会,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此项工作。12月10日,汉中市参与试点扩围的医疗机构已全面执行集中采购结果。本次中选的25种药品品种平均降幅达59%,与“4+7“试点城市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实现了让人民群众用更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高效的药品。


通过落实试点扩围工作,减轻了相关患者药费负担。此次试点扩围中选的25个品种中,既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的厄沙贝坦、阿托伐他汀钙、福辛普利钠片等常规药,也有治疗肺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的吉非替尼、甲磺酸伊马替尼等特效药,药品价格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其中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更为明显。提高了群众用药质量水平。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实现“提质降价”,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也可以实现生产企业交易成本降低、医疗机构医疗成本下降。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方便更实惠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一项惠及广大参保人员的重大民生工程。汉中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分管领导专门进行安排部署,两次出席并主持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工作会议。汉中市医保局在广泛征询财政、人社、卫健、税务、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和县区、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测算、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汉中市实际,会同汉中市财政局、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汉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汉市医保发〔2019〕46号)、《汉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汉市医保发〔2019〕54号)和《汉中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汉市医保发〔2019〕73号)。目前已开展了培训,确保2020年元月1日实施。

两项保险合并后,可以简化程序,便民就医;提高待遇,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一站式”结算,快捷服务;明确政策界限,保障百姓享受待遇权益;实行一体化运行,降低经办管理成本,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事务性负担。

汉中市医保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办快办好办稳妥。扩大两险合并政策知晓度;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让参保人员享受到两项保险合并改革的红利,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加大综合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坚决遏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