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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出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今年招生入学政策变化大

作者:宋超
发布:2020-05-20 来源:咸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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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咸阳市出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今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按计划登记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日前,咸阳市出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今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按计划登记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据介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学校与以往一样,通过核定招生计划、划分学区、公布学区、资格审查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报到注册等程序进行招生。

今年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变化最大,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区公办学校或就近其他公办学校。具体招生程序是:由各县市区确定辖区内具备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并编制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批;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属地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7月10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今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请注意以下内容:

◆资格审查登记

7月20日至27日,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户籍、学籍或家长务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号、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

◆网上报名

8月1日前,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公布登记报名信息

8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仍有余额计划且要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民办小学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申请。

◆余额计划登记报名

8月1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申请补录扩大招生范围的民办小学余额计划,要到有余额计划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户籍或家长务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网上登记报名条,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小学。

◆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8月10日至15日,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最终登记报名情况,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6日至20日,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到注册

8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此外,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宋超


编辑:胡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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