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8日,咸阳市举行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中省市驻咸近20家媒体记者参加通报会。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鲲出席会议, 咸阳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永主持会议。
陕西网讯(记者 邹媛 实习记者 吴思钰)6月8日,咸阳市举行201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媒体通报会。中省市驻咸近20家媒体记者参加通报会。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鲲出席会议, 咸阳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永主持会议。
近年来,咸阳市不断加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空气质量、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会上,刘鲲首先介绍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4天,优良率为58.6%。其中:优39天,占10.7%;良175天,占47.9%;轻度污染81天,占22.2%;中度污染13天,占3.6%;重度32天,占8.8%;严重8天,占2.2%。
咸阳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文体功能区降尘范围为4.33-8.21吨/公里·月,降尘量较大的为永寿县、乾县、武功县,分别为8.21吨/公里·月、7.75吨/公里·月、7.13吨/公里·月。市区均值为6.91吨/公里·月,同比下降35.58%。
城市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度市区5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五水厂关闭),一水厂、二水厂、三水厂、四水厂监测项目达标率100%。2019年咸阳市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个,15个水源均达标,水源达标率100%。
咸阳市8条河流19个国、省、市控河流断面中(冶峪河枣园村断面不参与评价),Ⅰ―Ⅲ类水质断面14个占比为77.8%,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为16.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为5.5%。与2018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1.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1.2%。
城市声环境质量方面,市区居民文教区、居住商业混合区、工业区和交通区4个功能区8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昼间、夜间分别监测32点次,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市区228个点位网格昼间噪声范围为49.7-68.0dB,市区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8.1dB,比去年下降0.5dB。市区55个路段道路昼间噪声范围为62.7-70.8dB,市区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66.5dB,比去年下降1.1dB。按照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为一级“好”。
据悉,2019年,咸阳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4天,自然降尘较上年有所下降,无酸雨危害;区域内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噪声与上年基本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