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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车贴岂能随便买卖

作者:魏鑫
发布:2025-03-31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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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浙江省宁波市车主林女士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一辆贴有“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字样的轿车强行加塞。林女士下车理论时,对方继续开车致林女士滑倒摔伤。经过调查,涉事车辆竟为私家车,“公务用车”标识系车主网购并粘贴。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不仅仅是“公务用车”,搜索电商平台还有“武装押运”、“治安巡逻”、警务用车装饰等标识,甚至可以联系客服定制,价格从几元到二十几元不等。其中购买最多的是“公务用车”车贴,月销量超200单。

“公务用车”标识,不仅是公权力规范行使的直观体现,还肩负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彰显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使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从政策法规完善、执行监管强化到改革推进,各环节都在持续优化。在规范公务用车标识使用方面,更是通过多方协作,让公车运行全程透明,有效遏制违规行为。这一系列切实举措,让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坚决整治“车轮上的腐败”的决心,感受到公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从而不断增进对党政机关的信任。

电商平台随意售卖的特殊标识伪造车贴,很有可能变成伤害干群关系的隐形利刃,让党和政府以及无数干部努力建立起来的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严重破坏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桥梁。这种行为如同“破窗效应”,若不及时制止,会引发更多人效仿,破坏政府公信力。

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绝不能仅仅“撕掉车贴、批评教育”了事,还需多方合力,形成综合治理一张网。电商平台应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禁止违规销售公务用车标识;交管部门需联合网信办开展专项排查,对违法商家及买家依法追责。同时,相关部门应推广防伪技术标识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社会车辆,需通过普法宣传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后果,形成法律震慑。

编辑:郭凤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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